各单位:
2018年12月26日9时33分,北京某高校发生火情,经核实, 现场为实验室内学生进行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实验时发生爆炸,导致镁粉桶起火,过火面积60平米,造成人员伤亡。为严防实验室发生类似安全事故,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各学院要立即开展深入细致的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排除客观和主观隐患。
1、排除客观隐患:危险化学品、生物危害物及废弃物保管是否规范;压力气瓶是否安装固定装置;压力气瓶放置区域是否存在隐患;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自动监测报警装置;警示标语、装置使用说明是否能较好放置;实验室是否存在电路隐患和通风隐患等。
2、排除主观隐患:对于危险化学品使用可能造成的危害认识是否充分;人身防护是否到位;操作是否规范;应急预案是否完善等。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临时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积极推进妥善解决。要求対检查情况、发现隐患及整改措施做好记录。
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相关人员要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各学院的实验室安全责任,安排部署好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
三、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防意识。
各学院要特别注意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具有危险性的设备和实验过程的人身安全问题,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范能力,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综合实验中心
2018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