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贵重仪器设备2017年度使用效益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8-01-03 14:35:16浏览:

各学院、中心:

为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贵重仪器设备管理,提高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河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效益考核办法》(校政字【201530号),决定对贵重仪器设备进行年度使用效益考核,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所有单价或成套价格在2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

2、以设备入账时间为准,使用时间不超过一年(含)的贵重仪器设备不在考核范围。

3、考核时间范围:201711日至1231日。

二、考核要求

各单位按照《河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效益考核办法》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和学院考核,并根据教学、科研用途分别填写《河北大学教学类贵重仪器效益考核表》《河北大学科研类贵重仪器效益考核表》、《河北大学贵重仪器效益考核评价汇总表》及单台设备工作总结(仪器保管人签字),于20181 18日前将有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包含贵重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等原始材料)和电子版,以学院、中心为单位上报至综合实验中心主楼1111室,电子版发至syb@hbu.edu.cn

三、检查验收

综合实验中心聘请相关专家组成核查组,重点对价值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设备的学院考核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各学院大型贵重仪器年度使用效益情况作出评价并网上进行公布,对于使用效益突出的机组给与适当的奖励

四、时间安排

201812日~111       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自查;

2018112日~118      学院考核;

2018119日~126      学校核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实验中心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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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河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效益考核办法.doc

3、河北大学科研类贵重仪器效益考核表.doc

2、河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明细.xls

4、河北大学教学类贵重仪器效益考核表.doc

5、河北大学贵重仪器效益考核评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