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按照进度安排,现开展2016实验室开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请各单位参照《河北大学2016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一览表》,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日志》和学生的原始记录等。各单位汇总后,请于2017年9月22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至综合实验中心实验室管理科(主楼1111),电子版发送到syb@hbu.edu.cn
中期检查通过后,可报销60%的批准经费,具体报销事宜届时通知。
联系人:赵静 陈雪铮
联系电话:5079577
综合实验中心
2017年9月11日
附件:
河北大学2016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一览表20160929.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