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维护我校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权益,我校拟于近期组织全校放射工作人员到保定市职业病防治所(地点:保定市南二环928号)进行职业健康体检,请各单位及时统计人员信息,参照《放射体检表格填写说明》(附件1),认真填写《放射体检表》(附件2),并于6月19日前发送至syb@hb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5079572
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
2.体检前日晚20:00后禁食,可以饮少量白水。
3.48小时内不宜剧烈运动,体检当天停止晨练。
4.体检前三至五日饮食宜清淡,勿食猪肝、猪血等高脂食物和白酒。
综合实验中心
6月15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