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教研部: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要求,为了做好学校本学年的实验室信息统计及数据上报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及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1.《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
2.《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
3.《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
4.《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
5.《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七)
二、工作要求
1.实验室有关数据的统计报送是每学年都要进行的一项常规性工作,请各学院(实验中心)重视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填报及收集整理工作,保证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注意数据的保存归档。
2.报送的各有关统计数据,应严格按照各表表样、填表说明和实验室信息统计代码集进行填报(样表、填表说明、代码集见附件1-3)。
3.填报《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中“实验室名称”和“实验室编号”项时,请各单位务必按照《实验室设置汇总表》(附件4)中的实验室名称及代码填写。如实验室设置有调整,请与我中心联系,各单位不要自行调整。
4.所有上报数据须经学院审核,学院领导签署审核意见。
三、报送时间和地点:请各单位务必于2015年9月1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shiyanban@hbu.edu.cn;纸质版由本单位主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主楼1110室。
联系人:刘慧君 耿强 ,联系电话:5079572
综合实验中心
2016年9月5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代码集.rar
2、实验室设置汇总报.xls
3、填表说明.doc
4、样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