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培养,根据《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1]1号)文件精神,我校启动了2014-2015学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过学院推荐、专家审核等环节,确定20项指南性项目,80项开放性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
二、为保证项目有效实施,将进行中期检查和项目结项验收工作。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在2015年5月15日前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并提供学生实验原始记录和历次开放的实验报告;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结项工作,结项实行分组答辩机制,结项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报告
2、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汇总表
3、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日志
4、 项目成果(包括论文、专利等)
5、典型的学生实验报告或论文
6、 其他佐证材料
三、项目经费分两次报销,中期检查合格后报销50%,结项验收合格后报销剩余项目经费。根据学校财务规定度,项目中一律不报销劳务费,请项目负责人及时调整预算。
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15年1月28日
1、2014-2015开放项目评审结果.xls
2、实验室开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