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和《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管理办法》,现开展“实验室开放基金”立项申报工作。2014-2015学年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分为“指南性项目”与“开放性项目”两大类。“指南性项目”占总项目数的1/4,“开放性项目”占总项目的3/4。
请各院系认真做好本次开放基金的申报、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课题组成员和申报条件:
1、至少由三人组成,成员应为我校在读的一、二、三年级本科生或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小组推举一人作为负责人。课题组须聘请我校在职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作为指导教师。
2、“指南性项目”由教师命题,学生参与;“开放性项目”由学生自主选题。
3、项目周期为一学年。
4、每人最多可以参与两个项目的研究工作,且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负责人;否则将取消其所参加的所有项目的评审资格;
5、研究生不得单独立项,项目组中至少应有一名本科生参与。
6、开放项目的选题不得与毕业设计、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重复。
7、具有校级以上实验教学中心的学院必须组织教师申报开放项目,组织申报情况将作为实验室的考核依据之一。
二、申报方式与资助形式
1、指南性项目
“指南性项目”旨在推进实验室研究与实验教学改革,改良实验技术、提高实验设备使用率、探讨实验室新的管理方式和信息化管理。将重点支持以下研究方向:
l 更新或设计新的教学实验项目,尤其是综合设计性实验、研究创新型实验。
l 对实验中的技术、方法、工艺等进行优化或创新,提高研究效率或数据准确度。
l 开发现有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尤其是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功能;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改造;自制教学用仪器设备。
l 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实验室管理的信息化。
2、开放性项目
(1)、“开放性项目”为学生自主申报的项目。项目的研究工作全部或主要在实验室内完成,鼓励申报科技发明类、软件开发类、艺术创作类的项目。
(2)、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科研小组均可申报“开放性项目”。
3、资助形式
(1)、项目资助经费最高限额为每项2000元。
(2)、项目经费的支出科目为实验材料、试剂、测试、制作、差旅等费用和教师劳务费。实验室开放基金经费由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
三、申报
1、各相关学院布置申报工作,组织学生、实验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于11月14日前填写《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报项目实施所在实验中心,实验中心主任对开放项目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开放项目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汇总报中心所在学院。
2、学院分管院长对实验中心开放项目实验的可行性、资助的必要性进行核准,并签署审核意见;对同意申报的开放项目进行汇总,于11月20日前将纸质的《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汇总表》交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管理科(主楼1111房间)(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汇总表》须加盖院系公章;联系人:赵静、张红生,电话:5079577)。
3、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的开放项目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开放项目进行公示;经评审、公示同意立项的开放项目由学院组织实施。
对立项资助的开放项目经中期检查验收后先拨付资助经费的30%,剩余经费待开放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拨付。
附件:1.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指南性项目)
2.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开放性项目)
3.2014-2015学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汇总表
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14年10月30日
1、2014-2015学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汇总表.xls
2、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指南性项目).doc
3、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开放性项目).doc
4、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