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时间:2013-12-25 16:56:27浏览:

各学院、中心:

        根据学校1211【河北大学隐患排查整改长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精神,为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学生、教师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学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单位对实验室(中心)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安全排查内容

        1.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实验室安全制度;

        2.消防安全:实验室防火、防爆等安全隐患;

        3.水电安全: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隐患;

        4.仪器设备安全:实验室仪器设备运行和使用操作中的安全隐患(含危险设施);危险设施包括放射性装置、强电设备、高温高压设备、气体钢瓶、机械加工类设备;

        5.危险品安全:危险品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危险品包括危险化学品(参照“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http://wenku.baidu.com/view/c0a88e4be45c3b3567ec8bcd.html)、生物细菌、医学病毒、放射源等。

        6.实验室废弃物安全;

        7.实验室安全设施:包括监控系统、应急喷淋、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警戒隔离等;

        8.实验室内其他安全隐患问题。

   二、安全隐患排查程序

        1.学院(中心)自查

        1)填写《河北大学       (学院或中心)实验室安全负责人一览表》;

        2)各单位组织专人按要求内容进行自查,并填写《河北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表》

    ①填表范围应包括你单位所属的每一间实验用房,包括各级各类科研实验室和教学实验室;每间实验用房填写一张表;

    ②对每一间实验用房的安全环保隐患排查要做到全方位、全覆盖,无漏洞;

    ③对每个实验房间,务必提供实验室现状全景照片一张,力求清晰,体现全局效果(电子版,在发送电子邮件时请注明实验室地址及拍摄日期);

        2.学校抽查

    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学院(中心)实验室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对不实填报和漏报的单位将网上通报并限期重查重报,直至符合要求。

        3.落实整改

    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汇总各学院(中心)自查和学校抽查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复查。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中心)于20131230前完成实验室自查工作,填写《河北大学       (学院或中心)实验室安全负责人一览表》和《河北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表》,汇总后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于1231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送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实验室管理科(主楼1111房间,电子邮箱:syb@hbu.edu.cn,联系电话:5079577   5079572)。

 

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131225

附件:

1.河北大学(学院或中心)实验室安全负责人一览表.xls

2.河北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表.xls


附件:
         1、1.河北大学(学院或中心)实验室安全负责人一览表.xls
         2、2.河北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