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按照进度安排,现开展2018实验室开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各单位可参照《河北大学2018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一览表》,及时通知到项目负责人,单位最终汇总后请于2019年8月30日前将纸质版提交综合实验中心实验室管理科(主楼1111),电子版发送到syb@hbu.edu.cn
一、材料要求
1、《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2份)
2、《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日志》(1份)
3、1-2名学生的原始记录 (1份)
如项目负责人已完成整个项目,可申请提前结项,另填写《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报告》(2份)
二、项目成果
包括学术论文、论著、自制设备、计算机软件、影像、纪录片等。正式出版的学术论文,须注明有“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基金资助”,并提交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学院审核后盖章);计算机软件类、影像类的研究成果还须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内容。
中期检查通过后,可报销60%的批准经费,报销事宜再行通知。
联系人:赵静 陈雪铮
联系电话:5079577
综合实验中心
2019年8月26日
1、河北大学2018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名单.xlsx
2、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3、河北大学2018实验室开放运行日志.doc
4、河北大学2018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报告.doc
5、河北大学2018实验室开放项目评审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