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58号)和《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1]1号)文件精神,结合进度安排,现开展河北大学2018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
一、结项及延期材料
1、申请结项者需提交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项报告(附件1),一式两份。
2、佐证材料:包括1-2名学生的实验室开放实验项目记录本、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运行日志(附件2)。
3、项目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论著、专利证书、自制设备、计算机软件、影像、纪录片等。正式出版的学术论文,须注明有“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基金资助”,提交论文复印件(封皮、封底、目录和正文),同时提交论文的电子版。自制设备、实物类、计算机软件类、影像类的研究成果须附展示视频。
4、河北大学2018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3)。
5、对于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结项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并在河北大学2018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项汇总表中注明,一般延期不超过6个月,负责人为应届毕业生的项目不得延期。
二、验收程序
1、各学院初审后,以学院为单位指定专人于2020年5月25日前将结项及延期材料纸质版学院签字盖章后统一交至综合实验中心(主楼111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b@hbu.cn。如学生主导项目提交纸质版材料确实存在困难的,可先提交电子版,纸质版视学校开学情况另行通知提交。
2、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对部分项目实施网上答辩,具体时间、平台另行通知。
3、课题开支经费按照《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在结题验收合格后予以报销。
4、为了便于联系,请各学院负责材料汇总提交的老师进入QQ群345284112。
联系人:陈雪铮
电话:5079577
综合实验中心
2020年5月12日
1、河北大学2018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项报告.doc
2、河北大学2018年实验室开放运行日志.doc
3、河北大学2018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项汇总表.xls
4、河北大学2018年实验室开放项目中期检查及提前结项评审结果(教师).xlsx
5、河北大学2018年实验室开放项目中期检查及提前结项评审结果(学生).xlsx
6、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