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持续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56号)、《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我校实验教学改革,推进本科实验教学与信息技术融合,发现并培育一批实验教学急需、教学环节设计思路清晰、内容先进、有特色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做好“十四五”期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金课建设申报准备工作,学校决定开展第三批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中心对照《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指南》(实验空间http://www.ilab-x.com上有征询意见稿,正式文件近期也将出台),积极组织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申报前请仔细了解“实验空间”平台上本专业已申报的情况,避免项目重复现象。
二、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方式与组织管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明确的相关要求进行。坚持“能实不虚”、 “两性一度”的建设原则,解决培养目标和实验教学实际中“做不到、做不好、做不了、做不上”问题,探索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新型实验教学模式,建立健全适应网络化学习的实验教学成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促进实验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三、立项的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有制作团队的,可自行组织建设;没有制作团队的,学校将把该项目列为实验室开放项目,面向学生开放,由学生和老师共同完成建设。项目制作完成、并验收合格同时已应用于实验教学中,按校级教改项目对待,学校提供最高2万元的资金支持。学校也会根据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建设情况,选取部分项目列为全校重点支持建设项目(最高20万元的经费支持)和一般支持建设项目(最高10万元的经费支持),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的认定。
四、申报材料及上报时间
1.《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申报表是针对已经完成项目设计的,有些内容目前不用填。写清楚项目的目的、必要性、特色、实验步骤等制作脚本内容即可,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要有学校自己的知识产权(不是购买现成的),要能够通过互联网校内校外进行访问使用。
3.申报单位于2020年5月31日前将学院盖章后的《申报表》和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送至综合实验中心主楼111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yanban@hbu.cn。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4.为了便于联系,请各项目负责人进入QQ群610240909。
联系人:刘慧君、常亮 电话:5079572
综合实验中心
2020年5月6日
1、附件1:2020年河北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请表.xlsx
2、附件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