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到期须复审,复审合格后继续有效。目前校内取得两证的人员最早将于8月10日陆续到期,现将已取证并确定续期的人员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1、准备材料(一证一份):
(1)两张白底彩色2寸照片(背面注明河北大学XX学院+姓名);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复审申请表》(附件1)一份;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原件。原件内填写《作业人员证》原件“聘用记录”页。
填写说明:聘用单位为“河北大学”;聘用项目为此证作业项目(参考最后一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种类与项目”);聘用起止日期和取证的起止日期一致;法定代表人为学校法定代表人(康乐)。
2、时间安排:
集齐上述材料后,7月8日前交至综合实验中心(主楼1111),由综合实验中心统一盖章并提交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复核。复核完成后将证件返回至各学院。
联系人:张晓瑜
电话:5079577
综合实验中心
2021年7月5日
1、附件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复审申请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