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实验中心:
按照学校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促进中心发布的《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学校OA系统教务工作栏10月8日)要求,现面向全校各教学单位采集本科教学实验室相关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集内容
1、表1-7-1本科实验场所(时点)
2、表2-6本科实验设备情况(时点)
3、表2-7-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
4、表2-7-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二、采集要求
1、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业认证的数据均从采集数据中提取,本年度数据非常重要,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准确理解指标内涵,严格按照要求采集并填报数据,确保数据采集全面、准确。采集数据的支撑材料由各单位存档备查。数据表填报说明(附件1),表格模板(附件2)。
2、表1-7-1、表2-6的内容建议在去年数据基础上进行增减。近期实验房间进行调整变动的,表1-7-1既要增加新的房间信息,原来的也要保留(填实验课程相关表格要用),明年统计时再减掉。本科生实验课、实习、实训等实验用房,教师的准备室、仪器库、制水室等实验辅助房间均在采集范围内。今年务必要采集全,不遗漏;固定资产帐上购置日期在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期间,单价≥1000元教学仪器要添加到表2-6,已报废的要删减掉;表2-7-1、2-7-2的数据按实际填报。2022年数据(附件3)
三、报送时间
1、10月13日前,请各单位明确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送采集人员相关信息(单位、姓名、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邮箱为shiyanban@hbu.cn 。与前段时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填报为同一人的不再报。
2、10月19日前,将各数据表电子版发至邮箱shiyanban@hbu.cn ,纸质版(主管领导、采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交主楼621室。
联系人:刘慧君 联系电话:5079572
附件1:数据表填报说明
附件2:表格模板
附件3:2022年数据
综合实验中心
2023年10月10日
1、附件1:数据表填报说明.docx
2、附件2:表格模板.zip
3、附件3:2022年数据.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