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学校将核对梳理教学实验室相关数据,做到数据精确、职责清晰、准备充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再次核对本科教学实验室相关信息
各单位根据《河北大学本科实验场所一览表》(附件1)核实已有信息,清理因各种原因不再存在的教学实验室或已转为科研的实验室。准备间、备课室、仓储室等不直接用于实验教学的实验室应在性质栏中明确为其他,对近一学年内未有学生上课的教学实验室应在备注栏说明原因。对一间实验室多个门(房间号)的应梳理成单间实验室,在房间号栏里写清,如语言实验室,B4-102、103。实验室变更信息应用红色标识或在备注栏说明。
2、实验室责任到人
每个实验室都要有明确的负责人,负责人应熟悉掌握实验室内的所有情况,能做到一口清,需提前准备好实验室简介材料。
3、优秀教学实验室推荐
每个单位可推荐3-5间优秀实验室(体量大的单位可以推荐更多),作为学校优秀实验室加入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推荐路线,在附件1推荐栏标注并排出顺序,如:推荐1,推荐2.......推荐的优秀实验室需准备好若干实景照片,命名以“实验室名称+楼宇房间号+序号”区分。
4、整理准备好各种支撑材料
各实验室应整理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上课日志等相关材料,保持好实验室安全、整洁的环境,以最好的状态迎接此次评估工作。学院应在师资、制度、成就、规划等方面有一个整体的准备。
5、上报材料
请各单位于7月5日前将《河北大学本科实验场所一览表》(附件1)和优秀实验室照片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只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hiyanban@hbu.cn。
综合实验中心
2024年6月28日
1、附件1:河北大学本科实验场所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