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0-08 13:45:30浏览: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学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各类实验室安全运行,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河北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校教字[2018]12号)(附件1),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印发全校执行。为了严格执行《河北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建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并于930日前报送我中心备案。

二、各单位每学期至少对所属实验室进行23次检查(开学初、学期中、学期末),并填写《河北大学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附件3),对于本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有关管理部门,限时解决。

三、各实验室每月至少开展1-2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并填写《河北大学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记录本》(从综合实验室中心领取),所有记录需自行留档以备检查。

四、综合实验中心将不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督查,并通过简报、网上公示、下达整改通知书、约谈责任人等方式反馈监督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学校实验室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反馈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及时梳理,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河北大学实验室安全整改报告》(附件4)递交中心。

综合实验中心

  2018925

附件:

附件1: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doc

附件3:隐患整改通知书.doc

附件2:河北大学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4:河北大学实验室安全整改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