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学校“河北大学2018年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排查化解实验室安全隐患,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在本单位内部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对重点部位深入检查,对存在隐患本单位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解决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帮助解决,做好防范措施。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整改工作,自查的重点内容包括;
1、气瓶、高压灭菌器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及使用情况。
按照2017版《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中8.6、12.2内容进行自查。
2、危险化学品管理和使用情况。
按照2017版《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中8.1-8.5内容进行自查。
二、检查验收工作小组督导检查时间
6月11日至13日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物理学院 生命科学院
药学院 质量技术监督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其他单位实验室
综合实验中心 安全工作处
2018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