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经费使用效益考核和2018年度经费使用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8-04-09 14:30:55浏览:

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更好地发挥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现就2017年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经费使用效益进行考核和2018年经费的使用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经费使用效益考核

依据《2017年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示范中心)专项资金使用要求》的通知要求,对2017年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并填写考核表(附件1)。对于没有完成要求,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并在明年经费安排中予以扣减。

二、2018年度经费的使用安排

1.经费额度及预算安排

初步安排经费额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每项20万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每项10万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每项20万元,省级虚拟实验教学中心每项10万元。光伏技术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学校奖励的2万元一并做入计划中。

2018年应重点建设:(1)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省级、国家级项目2018-2020每年进行申报】;(2)结合当前社会发展和学院实际,借2018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之机,更新实验项目不少于2个;(3)继续支持实验教材的建设。

各实验中心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应合理安排项目建设经费,明确项目建设目标,认真做好经费使用预算、支出计划和绩效评价,填写《河北大学2018年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经费预算申请书》(附件2),预算审核通过后开始建设经费支出报销工作。

2.经费支出范围

主要包括:

1)图书资料及出版发表费:指购买图书、相关软件或翻拍、翻译资料以及打印、复印、制图等费用,以及成果出版、论文发表等费用;

2)调研差旅费:指为完成项目研究而进行的国内调研活动、组织学生参加竞赛、参加相关学术会议的会务费、交通费、食宿费及其它费用。占比不超过预算的30%

3)师资培养费:教师学习、进修、培训等相关费用;

4)小型仪器设备购置、使用、维修费:指小型仪器设备的购买、使用、维修费用;占比不超过预算的50%

5)实验耗材费:购买各类实验耗材费用;

6)视频录制及编辑费用:指项目视频录制、剪辑等相关费用;

7)项目建设必须的办公用品费用。

3.相关要求

各项目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尽早完成绩效目标。各项目管理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和监督的主体责任,按照项目预算及时组织实施,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到6月底、10月底,应分别达到60%90%以上。各项目要早支出、早见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于415日前报综合实验中心(主楼1110室)。

 

                                 综合实验中心

                                 2018.4.9

附件:

附件1:2017年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专项经费使用效益考核表.doc

附件2:河北大学2018年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经费预算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