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保护校园安全与环境,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进一步合
理处置实验废弃物,根据环保要求及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任何产生实验废弃物的单位,都应有对实验废弃物作科学、合理地收集、
暂存、保管和处理的责任,严厉禁止本单位任何实验室或者个人随意弃置实验废弃物,严禁将实验废弃物随意排入地面、地下管道以及任何水源,严禁乱丢乱弃、堆放在走廊、过道以及其它公共区域,严禁混放在生活垃圾中。
二、各单位应对产生的实验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见附件1),妥善贮存,
收集容器外加贴危废标签(环保局要求格式,学校统一印制。见附件2),注明废弃物主要成分(前三大主要成分。写分类,例:有机废液 甲类;无机废液 酸性;其他 高危废试剂 等)、品名(写具体废物名称)、危险情况(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安全措施(远离火种,分类收集,防止流失)、产废单位(细化到学院的具体实验室)、联系人(导师或技术人员)、产生日期(包装封好的日期)等信息,并确保容器密闭可靠,不破碎,不泄漏,对未达到要求的不予接收、处置。标签请到综合实验中心领取。
三、产生化学废弃物的单位应对化学废弃物先行科学安全处理,采取措施减
少化学废弃物的体积、重量和危险程度。已产生的化学废弃物应首先考虑回收利用,如对甲醇、乙醇、丙酮及苯之类用量较大的溶剂,原则上要先回收利用,再处理其残渣残液,以减少后续处理处置的负荷。回收利用过程应达到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要求,避免二次污染。
化学废弃物收集中必须要注意:(供参考)
1、以下所列的废液不能互相混合:
⑴ 过氧化物与有机物;⑵硫化物、次氯酸盐与酸;⑶ 浓硫酸、磺酸、羟基
酸、聚磷酸等酸类与其它的酸;⑷ 铵盐、挥发性胺与碱。
2、需各自单独封装的废液:
⑴含聚合物的废乳液:聚苯乙烯,聚(甲基)丙烯酸(酯)类,乙酸,罗丹明B,DCC(二环己基碳二亚胺),EDC(1-(3-二甲氨基丙基)-3-乙基碳二亚胺),乳化剂:十二烷基硫酸钠,十二烷基磺酸钠,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聚氨酯水溶液;聚四氟乙烯乳胶;含部分配合金属离子有机物聚合物;
⑵其它:铬酸洗液、铁氰化钾废液、KMnO4废液、CuCN废液、废弃的金属汞、钒酸盐、含矾、砷等废液;
3、对硫醇、胺等会发出臭味的废液和会发生氰、磷化氢等有毒气体的废液,
以及易燃性大的二硫化碳、乙醚之类废液,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泄漏,并应尽快进行处理。
4、含有过氧化物、硝化甘油之类爆炸性物质的废液,要谨慎地操作,并应
尽快处理。
5、关于危险化学废弃物包装的有关说明:
(1)盛装危险化学废弃液体的特定容器,需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
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
(2)10L废液桶、25L废液桶、25L大口高密度聚乙烯桶、纸箱由学校统一
购置下发,特定容器由产废单位自备。
附件1:实验废弃物分类及送储要求
附件2:危废标签填写模板
综合实验中心
2017年11月8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