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和《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管理办法》,现开展“实验室开放基金”立项申报工作。2016年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分为“指南性项目(教师主导)”与“开放性项目(学生主导)”两大类。“指南性项目(教师主导)”应有利于实验教学水平的提高,由教师命题,学生参与;“开放性项目(学生主导)” 应有利于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由学生自主选题。
请各院系认真做好本次开放基金的申报、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课题组成员和申报条件
1、开放项目所在实验室应具备一定的软、硬件条件,能保证开放项目的正常开展。
2、项目周期为两年,立项一年后进行中期检查。
3、人员具体要求:
l 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人数3-5人,小组推举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开放性项目(学生主导)”须聘请我校在职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作为指导教师。
l 每人最多可以参与两个项目的研究工作,且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负责人;否则将取消其所参加的所有项目的评审资格。
l 研究生不得单独立项,项目组中至少应有一名本科生参与。
l 上次开放项目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
4、具有校级以上实验教学中心的学院必须组织教师申报开放项目,组织申报情况将作为实验室的考核依据之一。
二、申报方式与资助形式
1、指南性项目(教师主导)
“指南性项目(教师主导)”旨在推进实验教学改革,改良实验技术、提高实验设备使用率和推进实验室的信息化管理。将重点支持以下研究方向:
l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及实验项目研究;
l 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平台建设与系统开发;
l 自制实验教学仪器;
l 其他有助于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及质量的项目。
2、开放性项目(学生主导)
“开放性项目(学生主导)”为学生自主申报的项目。项目的研究工作全部或主要在实验室内完成,鼓励申报科技发明类、软件开发类、艺术创作类的项目。
l 项目内容要求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综合性、设计性。
l 开放项目的选题不得与毕业设计(论文)、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等重复。
3、资助数量及形式
l 指南性项目(教师主导)立项20项。
l 开放性项目(学生主导)立项60项。
l 项目经费分两次拨付,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60%,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40%。
l 经费使用需按照申报书预算严格执行。
三、申报流程
1、各相关学院布置申报工作,组织学生、实验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于6月28日前填写《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报项目实施所在实验中心,实验中心主任对开放项目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开放项目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汇总报中心所在学院。
2、学院分管院长对实验中心开放项目实验的可行性、资助的必要性进行核准,并签署审核意见;对同意申报的开放项目进行汇总,于7月1日前将纸质的《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开放立项项目汇总表》交综合实验中心管理科(主楼1111房间),《汇总表》须加盖院系公章。
联系人:赵静 陈雪铮 联系电话:5079577
3、综合实验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的开放项目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开放项目进行公示;经评审、公示同意立项的开放项目由学院组织实施,并负责做好立项项目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
综合实验中心
2016年6月20日
1、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指南性项目-教师主导类).doc
2、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开放性项目-学生主导类).doc
3、2016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