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高等学校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省教育厅印发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2016〕4号),组织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并组织专家对部分高校实验室(实训室)进行抽查。为了提高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杜绝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总体要求,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自查、整改。自查结束后填写《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基本情况调查表》,请于3月21日前交到校综合实验中心,学校近期将按照文件的要求组织校内自查。
综合实验中心
2016年3月17日
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2016〕4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