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更好地发挥省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切实围绕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体系(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进行实验教学、实验队伍、管理模式、设备与环境进行建设,彰显建设效果和成果,按照学校“关于填报2016年河北省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经费项目材料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校领导同意,提出该项经费使用要求,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中心要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文件精神,理清中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实验队伍建设,落实中心主任负责制、中心教育教学资源统筹调配的要求,建成服务全校师生共享的实验教学平台。中心主任为学术带头人或统筹协调相关部门领导的,可设常务副主任主持日常运行工作,中心组织机构和人员有调整的应另附报告。
2.各中心对照教育部颁布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评审指标内涵及相关主要观测点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国家级虚拟仿真教学中心遴选要求,结合本中心的实际,按照评审体系的二级指标要求,明确本中心2016年的建设目标、任务、经费使用计划等,完成评审指标体系中的一到多项内容,承诺建设成效,填写《河北大学实验教学中心2016年建设任务书》。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中心任务书进行论证,对于论证通过的,经费将即刻按照计划进行使用;对没有通过的,学校将调减该中心的资金使用额度。
二、经费
1.省教育厅近三年投入的质量工程建设经费,各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中心均有不同程度的节余(详见附件一)。为了保证资金使用的效益和效率,经研究决定,全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历年专项经费需按照学校预算要求使用,论证通过后实施。对于建设目标不具体、建设效益不明显、建设项目不合理的,学校将把经费调整到其它急需建设的中心。
2.经费支出范围严格按照教务处“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经费支出范围”要求执行。
三、时间
各中心于2016年4月11日前将《河北大学实验教学中心2016年建设任务书》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经主管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综合实验中心(主楼1110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shiyanban@hbu.edu.cn。
联系人:刘慧君、耿强,联系电话:5079572
综合实验中心
2016年3月30日
1、《河北大学实验教学中心2016年建设任务书》.doc
2、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指标内涵级相关主要观测点.doc
3、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要求.doc
4、教务处“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经费支出范围”.doc
5、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专项经费额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