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组织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寒假放假及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加强我校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在组织做好师生安全教育的同时,在本单位内部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对重点部位深入检查,对存在隐患进行整改,并部署好假期的安全保卫工作,对重点部位要明确专人负责,24小时值班。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整改工作,自查的内容包括:
1、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检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有无建立并真正落实,安全责任人是否明确并能履行职责,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有无得到严格执行等。
2、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部位和环节,如实验室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消防安全以及仪器设备的管理与操作,包括贵重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3、实验室废弃物储存管理情况。检查有无对实验废弃物实行分类收集和存放,对有毒有害及含有病原体的实验废弃物有无按规程进行存放等。
自查具体内容详见“河北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
二、排查实验室危险源,制定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
通过自查,各实验室应详细列出本室危险源,并制定相应的危险处置应急预案,各实验室危险处置应急预案应放置在显著位置,便于实施。
三、实验室门口应悬挂实验室安全信息牌
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已由学校统一制作,请各学院领取并安装。信息牌包括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涉及危险品类别、防护措施和有效的应急联系电话等内容。如信息有变动请及时更新。具体填制见示例(附件2)。
各学院请于1月21日到主楼1111室领取安全信息牌。
各学院按“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自查后,应形成自查报告建档保存,并利用假期时间进行整改,对于不能及时整改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自查整改结束后填报“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3),于3月11日前报综合实验中心,电子版发至邮箱syb@hbu.cn。
报送地点:综合实验中心(主楼1111室)
联系人:杜光玲
联系电话:5079577
综合实验中心
2016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