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前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6-21 11:11:48浏览:

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组织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文关于寒假放假及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要,加强我校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单好师生安全教育的同时,在本单位内部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对重点部位深入检查,对存在隐患进行整改,并部署好假期的安全保卫工作,对重点部位要明确专人负责,24小时值班。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整改工作自查的内容包括:

1、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检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有无建立并真正落实,安全责任人是否明确并能履行职责,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有无得到严格执行等。

2、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部位和环节,如实验室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消防安全以及仪器设备的管理与操作,包括贵重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3、实验室废弃物储存管理情况。检查有无对实验废弃物实行分类收集和存放,对有毒有害及含有病原体的实验废弃物有无按规程进行存放等。

自查具体内容详见河北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

二、排查实验室危险源,制定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

通过自查,各实验室应详细列出本室危险源,并制定相应的危险处置应急预案,各实验室危险处置应急预案应放置在显著位置,便于实施。

三、实验室门口应悬挂实验室安全信息牌

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已由学校统一制作请各学院领取并安装。信息牌包括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涉及危险品类别、防护措施和有效的应急联系电话等内容。如信息有变动请及时更新。具体填制见示例(附件2)。

各学院请于121到主楼1111室领取安全信息牌。

各学院按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自查后应形成自查报告建档保存并利用假期时间进行整改对于不能及时整改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自查整改结束后填报“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3311日前报综合实验中心电子版发至邮箱syb@hbu.cn

报送地点:综合实验中心(主楼1111室)

联系人:杜光玲

联系电话:5079577  

 

                                             综合实验中心

                                             2016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