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提高我校贵重仪器设备利用率,促进贵重仪器设备运行的良性循环,探索有偿使用管理模式,请各单位组织人员完善贵重仪器设备信息,并在充分调研其他学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测算我校贵重仪器设备测试收费标准,于2016年1月8日前,以学院、中心为单位汇总后,报综合实验中心(主楼1111房间),联系电话:5079577。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贵重仪器设备明细”需要完善仪器所属的大中小类别、国别、仪器保管人等信息;
2、“贵重仪器设备信息登记表”尽量填写完整详实;
3、“贵重仪器设备服务收费标准申请表”注意事项如下:
①收费仪器范围:单台或成套价值40万元及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含计算机软件),均需加入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并制定收费标准;单价在4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如有共享价值的也可加入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并上报收费标准;各单位贵重仪器设备目录见附件。
②计费方式:可以按小时、样品数等方式计费,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其中一种计费方式。
③计费依据:收费标准由申请单位根据测试所需耗材、维修费、水电、结合仪器设备折旧、工时、管理成本等综合定价,适当参照其他单位同类设备收费标准制定。参照学校应以河北省高校优先,如果参照发达地区高校,应考虑地区差异。
综合实验中心
2015年12月24日
1、贵重仪器设备服务收费标准申请表.xls
2、贵重仪器设备明细(需完善仪器所属的大中小类别、国别、仪器保管人等信息).xls
3、贵重仪器设备信息登记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