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实验室开放项目的总体工作安排,学校对2015年实验室开放项目进行了结项评审工作。中期检查通过的92项项目经学院初审,综合实验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其中通过项目73个,批准延期项目4个,暂缓通过项目13个;取消项目2个。(附件1)
通过结项评审的学校资助项目凭实际开支的正式发票办理报销手续,经费报销一次性办理,多余经费由学校收回。
一、报销流程
1、由项目主持人填写“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经费使用单”(附件2),并由学院审核盖章。对未附经费使用单或不属于课题经费开支范围的支出项目不予报销。
2、按照财务处《河北大学关于借款和报销工作的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填写报销单,粘贴票据。
3、项目报销单统一由学院汇总后,指派1名负责人到综合实验中心审核。
二、注意事项
1、必须以学院为单位张贴票据;
2、填写“单据贴存单”:“单位项目”填写“综合实验中心”;“共贴 张”、金额“小写”“大写”用铅笔填写;项目负责人在“经手人”处签字,指导教师在“验收人”处签字;“负责人栏”不要填写;“用途栏”填写“2015年实验室开放项目”;
3、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意事项:“单位”填写“综合实验中心”;“出差事由”填写“2015年实验室开放项目”;各类车票应为实际调研、购买材料的往返车票。不超过总费用的30%。
4、课题经费开支范围:(1)科研业务费,主要指:测试、制作费、业务资料费、论文印刷费、调研费等;(2)实验材料费,主要指: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
三、办理时间、地点
1、审核时间:12月25日-12月28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5:00—18:00。
2、地点:综合实验中心(主楼1111房间)
3、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5079577
综合实验中心
2015年12月24日
1、经费使用单.doc
2、评审结果.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