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日常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科学合理的配置实验室资源,学校统一印制并发放《河北大学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河北大学实验室日志及仪器维修、借用记录》,要求各使用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并妥善保管。具体要求如下:
一、《河北大学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的填写及存档要求
1.凡单价﹤10万元的仪器设备需填写《河北大学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每台(套)设备配一本,由相关实验技术人员或教师填写。记录本日常放置于该设备旁,便于记录和检查。
2.每台(套)设备应建立记录档案,更换新的记录本之后,原有记录本要放置于专门的档案盒,存放在学院(实验中心)档案室,存档待查。
二、《河北大学实验室日志及仪器维修、借用记录》的填写及存档要求
1.凡在实验室开展的实验课程、实验项目、实验室开放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各种设计大赛等项目,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借用等事项,需填写《河北大学实验室日志及仪器维修、借用记录》,每个房间配一本,由相关实验技术人员或教师填写。记录本日常放置于该房间固定位置,便于记录和检查。
2.自本学期开始统一填写新的记录本,至本学年结束时,将各房间的记录本装订整齐后,分门别类放置于专门的档案盒,存放在学院(实验中心)档案室,存档待查。下个学年更换新的记录本。
三、专项检查
学校每学期开展实验室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工作,针对实验室的各种不规范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
四、记录本的领取
请各学院(中心)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统计所需数量。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以学院(中心)为单位,持数量统计表,统一到实验室管理办公室(主楼1110室)领取。
联系人:刘慧君 耿强 联系电话:5079572
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15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