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教电[2015]391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立即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冀教明电[2015]2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学校将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专项清查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清查的重要性、紧迫性。目前,我校使用危险化学品以及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学院较多,但在管理上还存在漏洞。天津的爆炸事故,给我校敲响了警钟,加强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迫在眉睫。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动员部署,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清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通过健全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使用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学院、系(所)、实验室各自管理职责,落实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三、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购置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储存场所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且不得阻碍消防通道,采取防雷、防火、防爆、防静电、防盗、防泄漏等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突发事故处置预案,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防止发生事故。
第三,建立使用档案,全面记载购置、领取、使用、结存情况,定期进行盘点核对。
第四,加强对使用人员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实验,并具有一定的紧急处置能力。
第五,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处置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
危险化学品管理要做到“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剧毒化学品要做到“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确保安全。
四、切实落实专项清查工作,确保清查取得成效。各单位按照国家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查清现有底数及安全管理现状,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危险化学品统计表》《实验室气瓶使用基本情况统计表》。
对照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要求,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具有学科特色的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制度,并结合本次清查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整改措施,形成本单位清查报告。于9月21日前将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制度、清查报告及《危险化学品统计表》《实验室气瓶使用基本情况统计表》报综合实验中心主楼1111房间,其中纸质版本需要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请发送至syb@hbu.edu.cn
联系电话:5079577
综合实验中心
2015年9月15日
1、河北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版).doc
2、实验室气瓶使用基本情况统计表.xls
3、危险化学品统计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