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18号)有关规定,我校将对新增射线装置统一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请各有关单位将新增射线装置的占地面积、项目投资、环保投资、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污去向等相关信息按照《射线装置分类》(附件1),以《核技术利用类项目》(附件2)为模板,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附件3),并于5月31日前报送主楼1110,电子版发送至syb@hb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5079572
综合实验中心
2019年5月24日
1、附件1-射线装置分类.pdf
2、附件2-核技术利用类项目.pdf
3、附件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