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实验室开放项目的总体工作安排,综合实验中心组织专家开展了2020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项评审工作。2020年全校实验室开放项目共立项93项,其中提前结项予以通过项目18个,正常结项予以通过项目40个,批准延期项目28个,取消项目7个(见附件)。
通过结项评审的学校资助项目凭实际开支的正式发票办理报销手续,经费报销一次性办理,报销金额不得超过项目剩余金额,多余经费由学校收回。
1)实验室开放项目经费可用于材料、配件的购置、加工费、图书资料和其他必要的符合项目申请书及学校有关财务制度的开支。
2)发票抬头为“河北大学”,税号:12130000401705060U,并附购物清单、服务明细等。
3)项目负责人填写报销单,“部门”填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项目名称、编号”填写工作业务经费,“经手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验收人”由指导教师签字,“用途”注明实验室开放项目编号。 网上报销的部门编号填写0041,项目编号填写299。
4)在同一单位购物累计发票超过1000元的,学校将转账到开票单位,超过3000元,需查验发票真伪。
5)以上材料齐全后,统一到综合实验中心(主楼1111)办理报销登记手续,时间为6月30日14:30。为方便广大师生办理实验室开放项目报销业务,我单位联系财务部门现场办理,望重视此项工作,准时前来办理。
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河北大学
税号:12130000401705060U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红星支行
开户行行号:102134009555
联系人:张健、陈雪铮
电话:5079577
综合实验中心
2022年6月24日
附件1、河北大学2020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项验收(教师).xlsx
附件2、河北大学2020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项验收(学生).xlsx
